预订须知
一、预订限制
1)婴儿出行:考虑到乘客旅行的安全性和舒适度, 航次出发当日出生未满6个月的婴儿不能登船,对于航程为15天及以上的航次,此最低年龄限制将提高至12个月。如您需要自行携带婴儿车或婴儿床上船,请您至少在开航前10天向爱达邮轮客户服务中心报备,客服人员将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2)儿童出行:18 周岁以下的乘客需由一位 18 周岁以上的乘客陪同(以下称:陪同人)。如非法定监护人陪同出行,需确保已取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同时陪同人在航行(包括上下船)全程承担一切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的监护责任和义务,包括出行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与责任。陪同人所行使(或默许)的任何对出行者的监护行为将视为法定监护人行使的监护责任和行为。爱达邮轮对陪同人进行的任何形式的询问、说明、声明、通知,均视为已向法定监护人同等做出并被承认。请携带以下资料登船(一式两份):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和有法定监护人与孩子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复印件;及由法定监护人及陪同人共同签署的《法定监护人同意书》。如宾客未能按照要求提供以上文件,爱达邮轮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登船手续。
3)孕妇出行:由于船舶没有装备帮助孕妇或分娩人士的设施,因此孕期超过24周的孕妇不能预订邮轮行程(以邮轮航程结束之日计算),怀孕未超过24周的孕妇,需要出具医院证明。该证明需要含有该孕妇怀孕周数、预产期并加盖医院公章及诊断医生签章,同时应含有证明母亲和胎儿健康状况良好、合适邮轮旅行且非高风险怀孕的医学诊断,并在至少开航前10天向爱达邮轮客户服务中心报备。为了您的安全,如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医院证明,爱达邮轮将会取消您的预订或拒绝您的登船要求。
4)长者出行:我们对于预订客人没有最高年龄的限制,但长者需确保出行时的健康状况适合搭乘邮轮出行。我们建议随身携带医生开具的健康证明文件或体检报告,并确保购买了个人境外旅游保险和有家人全程陪伴,如有慢性病的记得携带常用药品和相关病史报告。更多出入境药物携带要求请您以目的地领馆以和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防疫要求
1)乘客需要在进入旅行目的地国家前,提前确认目的地国家卫生服务部门的最新入境要求,如因此造成的航程受阻,爱达邮轮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为有效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保护您和他人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请您按照中国海关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表》,申报您的健康情况和旅行经历。如您目前身体有不适症状,请您尽早如实向船上工作人员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三、其他特殊提示
1)对于疾病、特殊饮食需求、身体条件等有特殊需求的乘客,请联系爱达邮轮客服中心获取并填写完整的《特殊需求信息表》,并提前 5 个工作日递交至爱达邮轮客服中心,部分特殊需求需要开具医生证明。
2)船上医疗设施有限,携带任何您在邮轮上可能需要的药物和/或设备是您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宾客须确保携带上船的任何药物和/或医疗设备可以安全使用。携带医疗设备需在预订前通知邮轮公司并取得同意。更多出入境医疗设备携带要求请您以目的地领馆以和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公布的信息为准。
3)每位乘客包括婴幼儿必须拥有独立床位和救生衣,请按实际客人数量预订舱房。
4)邮轮行程可能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或天气原因调整,具体航线的停靠港及时间请以官方通知为准。
5)公共区域及舱房内严禁吸烟!请在公共区域指定吸烟点或在配有烟灰缸的阳台区域内吸烟,并且务必将烟蒂熄灭后投入烟灰缸或烟蒂桶,严禁向船外丢弃烟蒂!如有违反,我们将根据相关船上规定向您收取罚金或清洁费。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四、保险说明
1)为了向爱达邮轮的广大旅客和合作伙伴提供更好的服务,爱达邮轮向旅客免费赠送一份邮轮旅行保险,该保障计划主要针对邮轮行程变更或延误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不包含旅客个人财产损失和紧急医疗救助等意外。
2)我们强烈建议旅客出行前购买相关旅行意外保险以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3)我们在此特别提醒,对于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发地/目的地国家卫生服务部门和/新冠病毒及与其相关的防控措施)导致的邮轮产品套餐取消、邮轮套餐或航程意外中断、医疗援助、检疫隔离、其他旅行行程变更等所有相关费用,爱达邮轮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入境限制
如您拟参加邮轮停靠港岸上游活动(跟团或自由行),请确保您不属于国家/地区限制入境人士。
例如,日本移民局办公室将限制以下人士入境:
1) 在日本有被强制遣返和拒绝入境的经历;
2) 有被判决有罪的记录(不仅限于在日本的判决);
3) 持有违禁药物、枪炮、刀剑类、火药类。
如您认为自己存在以上情况或其他被限制入境可能的,请及时通知爱达邮轮。同时,请您知晓,您是否被允许入境系由停靠港所属国家/地区的移民局办公室最终决定,如您因各类原因被拒绝入境而无法参加岸上游活动的,爱达邮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亦不会退回或部分退回您的船票费用。
退改规则
一、退订取消规则:
若您非因规定原因而退订取消,则应按船票全款的百分比支付取消费,以下退改政策仅适用于本次预订。具体适用政策及例外情况详情见《乘客票据合同》。
5晚及5晚以下行程
1)在预订出发日前61天及以上,按照200RMB(元)/每人收取。
2)预订出发日前60天至42天,按照航行价格的20%收取。
3)预订出发日前41天至29天,按照航行价格的40%收取。
4)预订出发日前28天至15天,按照航行价格的60%收取。
5)预订出发日前14天至8天,按照航行价格的80%收取。
6)预订出发日前7天及以内,按照航行价格的100%收取。
6晚及6晚以上行程
1)距开航日前60天及以上,收取总款项的50%作为取消费。
2)距开航日期59-45天,收取总款项的60%作为取消费。
3)距开航日期44-30天,收取总款项的80%作为取消费。
4)距开行日期30天内,收取总款项的100%作为取消费。
您在出发日期前7天及以内解除合同、未准时出现或在开航后因任何原因放弃旅行的,将无权要求退还任何已付金额。
二、修改变更规则:
1、个人信息修改:
请您务必提供准确的客人信息,如对已确认舱位的乘客进行更名(含整间房更换乘客),相关预订须先取消订单,并按规定支付相应取消费用,之后根据实际舱位情况重新提交预订,价格以新订单生成时为准。
2、航次变更:您需要将订单取消后重新预订,并根据上述取消政策收取相应的取消费用。
3、房型或房号变更:
1)同一航次同房型的房号修改不产生更改费用,您可以联系客服提出申请,结果以最终回复为准。
2)客人不允许调降舱房类型,对于申请舱房升级的需求,您需要重新预订新的舱房之后,联系客服取消原舱房的订单。
4、入住人数修改:
启航前7天之前, 入住人数增加时,不收取取消费用,您需要重新预订相同航次同级别舱房,预定完成后联系客服取消原舱房订单。新订单的船票费用将按照实际入住人数的实时价格重新计算。启航前7天及以内不接受任何人数增加修改。预定完成后不接受任何人数减少的订单修改。